北京拟禁止直播平台销售保健品 不得以全网最低价误导消费者
近日,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北京市直播带货合规指引(征求意见稿)》,《指引》要求直播带货直播间运营者、直播带货人员和直播带货服务机构在直播中发布商业广告,应按规定严格审核把关。
其中,发布食品、化妆品、生活美容广告,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不得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使推销的商品和服务与药品、医疗器械及医疗服务相混淆的用语;不得以介绍健康、养生知识等形式变相发布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
此外,直播带货直播间运营者、直播带货人员和直播带货服务机构开展促销活动时,采用价格比较方式开展促销活动的,应当明确标示或者通过其他方便消费者认知的方式表明被比较价格和销售价格,被比较价格应当真实准确,不得以“全网最低价”等不实表述误导消费者。
征求意见稿还明确了直播带货平台经营者以及直播带货从业人员的具体合规要求。
在直播带货平台经营者方面,《指引》重点对履行入驻登记核验义务、建立健全直播带货活动服务协议与行为规范、制定禁限售商品或服务目录、建立信息检查巡查制度、记录和保存直播带货有关信息、建立信用管理体系、完善行为管控机制等方面合规义务进行梳理明确。
在直播带货从业人员方面,《指引》围绕直播带货直播间运营者、直播带货人员、直播带货服务机构等不同主体,从商品和服务信息公示、禁限售商品管理、广告管理、商品查验、促销行为管理、公平竞争、知识产权保护、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明确了责任义务。
当中提到,直播带货直播间运营者、直播带货人员和直播带货服务机构应当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舆论导向和价值取向,不得违反公序良俗,或者制造社会舆论等开展商业营销。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健康格调品位,自觉反对流量至上、畸形审美、“饭圈”乱象、拜金主义、食物浪费等不良现象。